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 熊丙奇
多地的职教高考报名开始启动。
据媒体报道,江苏2023年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已于11月1日启动,这一面向中职学生的高考近日吸引了不少家长学生关注。这两年,南京职教高考的报考人数呈增长趋势,越来越多的中职学生通过职教高考升入大专、本科院校。为使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主渠道,接下来江苏省将进一步扩大职业本科、高职专科院校通过职教高考招录学生的比例。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今年5月1日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在国家的总体部署下,我国已有山东、江苏、江西、四川、重庆、福建、安徽等地对“职教高考”进行试点。
但对职教高考的报名范围当前存在争议。江苏的职教高考只面向中职毕业生,山东省从去年起将之前的“春考”改革为职教高考,有一个重大变化是不允许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
职教高考只向中职毕业生开放,有利有弊。“利”指的是职教高考的招生计划只面向中职毕业生,不允许普高毕业生来“挤占”职教高考的招生计划。如果职教高考也向普高毕业生开放,就可能出现中职毕业生在考试上竞争不过普高毕业生,职教高考的本科招生计划,大部分被普高毕业生瓜分的问题。因此,对于职教高考只允许中职毕业生报考,中职学校以及中职学生、家长是欢迎的。
而此举也有其弊端。虽然参加职教高考录取的院校,不再只是高职院校,还有职业本科,以及部分应用本科,这提高了职教高考对中职毕业生的吸引力,拓宽了中职毕业生的升学选择。但由于职教高考只面向中职毕业生,导致职教高考的地位,仍比普通高考低。由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参加职教高考,普高学生也就对学校开设技能课程不感兴趣。
要把职教高考建设为与普通高考平等的高考制度,应推进两个“扩大”。
一是扩大参加职教高考招生的院校数,中国之前推进分类高考改革,把高考分为学术高考和技能型高考,但由于技能型高考只是高职院校招生的高考,地位受到影响,所起到的分流作用也很有限。职教高考与技能型高考相比,扩大了招生院校范围,除了高职院校参加招生外,职业本科与部分应用本科也参加招生。
笔者建议,部分综合性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专业,也应纳入职教高考招生,这有利于社会转变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从招生院校角度把职教高考建设与普通高考平等的高考制度。
二是扩大参加职教高考报考的范围,允许所有高中毕业生,包括中职、普高毕业生都允许参加职教高考。
进一步说,普通高考与职教高考,均平等地向高中毕业生开放,由学生根据自己的个性、能力,以及未来的学业发展、职业发展进行自主选择。在普通高考中有优势的学生,可选择普通高考;在职教高考中有优势的学生,可选择职教高考。这可拓宽学生的选择,并促进职教高考在学生、家长心目中真正做到平等。
有人担心,这会导致中职“普高化”以及普高毕业生挤占中职毕业生机会。这种担忧还是以之前的高考格局看中职办学,如果参加职教高考招生的学校增多,中职就不会普高化,而会重视对学生的技能教育,鼓励学生走职教高考这条路。
避免出现普高毕业生参加职教高考、挤占中职毕业生机会的问题,则需要改革职教高考评价体系,不能用一次测试成绩评价学生的技能(且技能测试很简单),要关注学生在高中期间,学习技能课程的表现,对学生的技能素养进行过程性评价。这才能扭转中职以升学为导向办学,也引导普高增设技能课程,让部分普高学生选择技能课程。
国内要提高中职教育质量,缓解社会因普职分流而产生的教育焦虑,就必须采取普职融通的方式发展职业教育。
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要按照职业教育类型教育定位,建立并完善面向所有高中毕业生的职教制度,既拓宽职业教育学生的升学选择,又促进高中进行多样化办学探索,包括建立融普高课程与技职课程为一体的综合高中,由学生自主选择普高课程与技职课程,在高中毕业后选择参加普通高高考或职教高考,进入适合自己的院校发展、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