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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9月19日电 据北京证监局网站19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对北京非凡影界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非凡传媒”)、吴剑锋出具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表示,经查,截至2024年8月31日,非凡传媒未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非凡传媒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吴剑锋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非凡传媒、吴剑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非凡传媒成立于2010年。公司主营业务是提供覆盖前期摄影灯光设备、前期录音、前期视效概念设计、DIT数据管理、全片剪辑、数字中间片调色、全音频制作、视频和特效制作等全流程链条的影视技术服务。数字影视服务包括视频后期及特效制作业务、CG 动画制作业务,数字人业务。
业绩方面,非凡传媒2023年实现营收8026.9万元,同比增长7.05%;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4.3万元,上年同期为-6119.6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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